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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瓶防爆车防爆安全知识

2020-03-27 14:38:54    浏览次数:443    

适用范围,石油化工,军工航天,制药,油漆涂料,轻工食品等系列的企业以及港口,铁路,货厂,仓库,等含有可燃性气体(蒸发)混合物,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场所内,从事物料装载,堆垛,和短程搬运作业,适用危险场所的区域为1区,2区,危险物质的引燃温度为T4,(135度)及以下。

防爆等级:二级BT4Gb

采用标准:整车防爆设计采用组合式防爆型式,严格按照国家防爆电器标准设计。

---------- 内容摘自《爆炸性环境:设备通用要求》

相关区域简介

危险区域,危险区域按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平凡程度,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分为几个区域,爆炸性气体危险区域划分为0区,1区,2区;

0区: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长时间的场所

1区:在正常运行中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

2区: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,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,

温度组别

温度组别按物质的引燃的划分,车辆元件的高表面温度要低于物质的引燃温度

车辆的引燃源包括:电气 元件产生的电弧和电火花;

摩擦,碰撞产生的静电,火花;

车辆部件温升,发动机尾气的火焰

工作条件:车辆在下列条件下可能的工作:

海拔高度不高于2000米;

环境温度在-20至40摄氏度之间,相对湿度不大于%95(相当于20摄氏度)

周围介质中所含可燃气体,蒸汽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,其级别不超出二B级

温度组别不超过T4(引燃温度,135到200之间;车辆允许的高表面温度135)

无悬浮状可燃性粉末或纤维(如镁粉,碳粉,炸药,树脂,面粉,粉尘及棉纤维):对蓄电池,电机,电控,制动鼓,发动机及排气系统等易发热部分需经常清洗干净,以免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堆积表面而影响散热,是温度过高产生危险,路面运行不妨碍行走车辆产生的静电荷;

无剧烈振动或冲击

无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性气体或蒸汽;

无雨水或滴水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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